多个知名自杀QQ群被关闭

3月末,5名因工作生活不如意而产生自杀念头的青年男子,相约来到东莞,在万江镇一旅社内集体烧炭自杀,造成3人死亡。据警方透露,这是一起由网友在网聊群上联络,相约集体自杀的案件,参与者此前在工作生活中并无交集。

而记者近日“卧底”调查发现,以讨论自杀话题为主的网聊群,早已出现多时。这些自杀聊天群的成员多数为二十多岁的年轻人,他们通过网络社交工具传播消极观念、交流自杀手法等,乃至相约自杀。

有警方人士近日透露,东莞“相约自杀”案之后,一批较为活跃且比较出名的“自杀QQ群”已被警方关闭。而不少专家学者则呼吁,应早日完善自杀干预应急机制,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。

卧底自杀群:

网友“网求”自杀群

3月27日,5名青年男子相约东莞烧炭自杀的消息爆出后,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关键词“QQ自杀群”,得到约4160000个搜索结果,而搜索“自杀微群”则有大约174000个结果。仔细浏览后,记者发现多数网页是各地“网聊相约自杀”事件的新闻报道,以及一些有厌世倾向的网友寻找自杀QQ群的帖子等。

在一网络论坛,一名网友发出提问帖:“自杀QQ群,告诉我好吗?求求你了!带我离开这个世界……我想自杀!”记者发现,该帖发布时间为今年1月22日,帖子后有不少网友跟帖,称同样有自杀想法,并留下了自己的QQ号码,表示希望能够一起结束生命。

记者了解到,在不少情感论坛上都会出现类似的帖子,借此,一些有厌世情绪的网友会渐渐聚集,通过建立自杀网聊群的方式,互相传播悲观情绪、自杀方法等,甚至是“相约自杀”。这些网友组成的群体“非常隐秘”,成员平时只通过QQ群或新浪微群等网聊群交流。

成员多为20多岁男子

记者随后以“活着太累,没意思”为申请理由,“卧底”加入了一个名为“安魂  ”的QQ群。进入群后,只见该聊天群的标签为“死亡前的聚会”,群公告里则写着“死亡的气息在蔓延,时刻等待结束自己”,令人感觉十分压抑。

该群创建的时间是3月25日,短短3天就吸引了40多位成员加入。根据该群资料显示(群资料无法进一步核实),群内三分之二的成员为男性,年龄基本上不超过30岁,最小的仅有16岁,分别来自全国各地,包括四川、浙江、湖北、海南和广东等省份。

而一个名为“血液  ”的聊天群,共有成员164人,创立时间在半个多月前,记者发现,该群里成员的“QQ头像”多为年轻脸孔。进入群后,记者看到群公告是以“火星文”书写而成的,内容为“活着只不过是等待死亡的一种方式”。

此外,在微博上记者搜索到不少与自杀有关的微群。如一个名叫“完全自杀天堂”的微群,搜索后,页面上注明该群为私密群,成员有53人,其群简介称“欢迎来到完全自杀天堂微群,这里研究自杀方法,畅谈自杀想法。”记者了解到,一些聊天群中还会上传割腕的照片和自杀方法的文档。

自杀群里也有“劝生者”

“卧底”自杀网聊群后,记者曾试图以公开或私聊的形式劝导“轻生者”。在“  天堂”QQ群中,一QQ网名为“心被刺痛”的网友说,只要人数齐了,就马上去死,还声明说肯定是在清明节前。随后记者与该网友私聊,劝其不要轻生,但等来的回复只有四个字:“不用劝我。”

记者还在群中发布了一些宽慰性的话语和信息,劝大家看开一点,积极生活,但得到的也多是冷言冷语,一网友甚至说:“你不自杀来群里干吗?看热闹吗?还不退群?”没多久,记者被该群管理员“踢出”。

事实上,很多自杀网聊群中都有劝解他人的网友存在,一名名叫“没什么大不了”的网友告诉记者,他也曾经因工作上的缘故而产生轻生的念头,并加入了几个自杀群,但最后还是没有勇气选择自杀。经过调整,现在他的生活已经恢复正常了,事业还小有成就。

“每个群总会有一些好心网友的,不仅我一个,大家都是过来人。”“没什么大不了”说,现在他看到不少自杀群总有网友进进出出,碰到一些不如意事就提出相约自杀,“看到他们就好像看到以前的自己,多不争气啊?有什么大不了的,所以看到有人说要自杀,我都会尽能力去劝止。”

警方:

关闭一批自杀群

近日,记者以普通网友身份向110报警,举报曾“卧底”的QQ网聊群。110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后称,“我们已经把你反映的情况登记下来,稍后将会给有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。”

而记者在自杀网聊群“卧底”期间,一些有自杀倾向的网友告诉记者,东莞烧炭自杀事件后,此前一批较为活跃且比较出名的“自杀QQ群”都已被警方关闭,而现在这些讨论自杀话题的QQ群,多数是新成立的。同时,警方一名知情人士也证实,近期确实关闭了一批自杀网聊群。

此外,广州警方有关人士表示,针对自杀网聊群的情况,如果网友只是散布相约自杀的信息,但没有作出实质行为,警方并无法律依据可以对其进行处罚。该警方人士说:“假如有人报警,举报的QQ群不是本地的,我们会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处理。属于本地的,我们也要看网友有无实质自杀行为。”

律师:

相约自杀幸存者

或涉嫌故意杀人

网友相约自杀的悲剧发生后,有网友评论称,“网络运营商不是应该对网络平台上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吗?现在造成悲剧发生,是否应该负上责任呢?”

对此,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容绍云表示,网络运营商实际上只是提供了一个信息传输的平台,发生网友通过网络平台相约自杀的事件,运营商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。

容绍云还表示,如果有网友相约自杀事件发生,参与其中但最后“幸存”的网友,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,因为其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“既然没有死去,就有义务阻止事件发生,而不是自己逃离。”

整理:我爱上QQ     

来源:《信息时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