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Q招嫖引杀身之祸 一大学毕业生获死刑

手机QQ有一项功能是搜索附近的人,而卖淫少女任某某利用QQ招嫖却招来杀身之祸。近日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,被告人林世超犯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,数罪并罚,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重庆五中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林世超1985年生于重庆荣昌县,大学毕业后一直无业。2013年5月4日下午,林世超因赌博输了钱,遂产生抢劫卖淫妇女的念头。

当日17时,林世超通过手机QQ搜索到附近卖淫信息,并与之取得联系,后按照电话指示来到重庆九龙坡区石桥铺某小区。林世超以嫖娼为名找到租住该小区的任某某(殁年16岁),在进入房间后,趁任某某不备将其按倒在客厅地板上,并用手卡任某某的颈部胁迫其交出财物。任某某在反抗过程中将客厅的茶几踢翻,致一根茶几腿脱落,茶几上的陶瓷茶杯摔碎,林世超的左手被茶杯碎片划伤。林世超遂持脱落的茶几腿击打任某某头部,将茶几腿打坏后又继续用手卡住任某某的颈部,致其昏迷。随后,林世超从任某某身上及租赁屋内翻找出人民币900元、价值人民币1277元的黄金戒指一枚及联想牌手机一部,并携带上述财物逃离现场。

逃离后,林世超随即发现自己的钱包遗留在作案现场,又再次返回,因房门关闭,遂在屋外消防通道楼梯处等候。受伤的任某某醒来后打开房门,林世超见状即冲入,将任某某推倒在床上,用手勒住任某某颈部致其再次昏迷。随后,林世超将任某某从床上拖到客厅地板上,用沙发靠垫捂住任某某面部,再将一木椅压在靠垫上,致任某某窒息死亡。林世超在任某某租赁屋找到自己的钱包后逃离现场。

当日19时40分,另一卖淫女方某发现异常,找房东拿来钥匙打开任某某房间,随即报警并拨打120。经法医检验鉴定,任某某系被他人扼压颈部、捂压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
当晚,林世超将其作案时所穿衣服、任某某手机分别丢弃于所住小区附近。次日上午,林世超在渝中区解放碑一典当行将抢得的黄金戒指予以销售,获款人民币800余元。

2013年5月6日11时左右,林世超在渝中区黄沙溪某网吧内被公安人员捉获。

重庆五中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林世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嫖娼为名进入任某某租赁屋后,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任某某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其抢劫后,采用扼压任某某颈部及捂压任某某头面部的手段,致任某某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虽然被告人林世超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但其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后又返回现场杀害被害人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极其严重,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宣判后,林世超未当庭表示上诉。